深柳读书|“随浪逐流”:残障人的媒介生活与数字化生计
2021-08-05 14: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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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闻与传播学术前沿   作者:章玉萍


内容提要

数字劳动研究多为横截面式调查,无法对不同数字经济实践进行分层化和历时性的考察。有鉴于此,论文结合生活史访谈、田野观察与档案资料的方法,尝试提出“数字化生计”的概念来理解残障人的数字经济实践,并在生命历程中追寻残障人的生计变迁。研究发现,对比卷入数字化浪潮前后的生活经历,数字经济与“互联网+”政策为残障人提供了更多就业机遇,但数字劳动的低端性和不稳定性与他们以往生计方式并无本质区别。残障人参与数字经济的动力不止于经济需求,还有社会化和自主性的需求。“半残半工”构成残障人投身数字经济的劳动力再生产模式,但这一模式难以培育可持续的生计环境和发展性的职业生涯。


关键词

数字化生计 数字劳动 数字残障 生活史


正文


一、研究背景与核心概念

以1994年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为起点,中国已历经27年数字化发展。互联网、计算机、智能手机等信息传播技术(ICTs)渐次成为基础性社会生产工具,深度嵌入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以参差百态的方式所用。2015年,国务院出台“互联网+”指导意见,将其上升至国家经济战略的高度,提出要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那么,这种新形态对于“更广泛的”、占据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信息中下阶层意味着什么呢?

国内媒介与传播研究曾经长期忽视信息中下阶层议题,其中关于残障群体的研究更是屈指可数。随着“信息扶贫”、“互联网+助残”等政策文件出台并成为时下政治经济领域关键词,残障与ICTs的讨论逐渐进入媒介与传播研领域。国内媒介研究对于残障议题的关注早期聚焦于ICTs可及性与残障用户调查,但缺乏质化资料的深入挖掘与理论洞察。近年的质化研究将视野拓展到残障人的社会网络、身份认同、数字劳动等议题。但这些研究的数据采集多为横截面式调查,无法对残障人的媒介生活做历时性考察。

本文以残障人媒介生活史为研究对象,将时空维度纳入考察范围,同时关注残障生命历程的个体差异,以更深入地理解媒介技术及背后的政治经济结构如何对残障人日常生活尤其是生计方式产生影响。这里使用“生计”,而非“劳动”或“工作”,是因为不同于普通人“受教育-找工作-就业-退休”的生命历程,残障人的就业向来是不稳定、间歇性和不充分的,取决于他们在不同人生阶段所处的经济环境、家庭状况和生活际遇。“生计”意味着谋取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条件的手段。残障人一生中可能经历无业、就业、创业、失业、再就业等被政策制定者与社会研究者所划分的不同劳动状态。除非出生于衣食无忧的富裕家庭,否则不管何种劳动状态下,残障人都需要获得让自己和家人生存下去的方式,故“生计”更精准和贴切。非物质劳动研究文献中,“颜值经济”、“情感资本”、“身体资本”与“关系资本”等概念的提出与讨论,也侧面证明“劳动”一词本身过于宽泛,不能准确解释不同社会阶层人群的数字经济实践。

本文的核心概念“数字化生计”一词从反思田野调查与访谈文本的过程中涌现。笔者通过研究文献爬梳进一步发现,“可持续生计”(sustainable livelihoods)的概念在扶贫、乡村发展、自然资源和环境管理等研究领域被广泛讨论,却从未被关注城市产业工人与新媒体用户的数字劳动研究论及,而这一概念的内涵与残障人、女性、流动人口以及其他信息中下阶层的数字经济实践息息相关。接下来本文通过梳理数字劳动与数字残障研究的相关文献,在此基础上回答为什么“数字化生计”一词能够统合既有的问题意识,并提出本文的研究问题。


二、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一)不稳定的数字残障劳动

“不稳定劳动”(precarious labor)一词最早由经济学家盖伊·斯坦丁(Guy Standing)用于分析新自由主义全球化影响下新的劳动形式和劳动者的处境。数字媒体并非全新的社会变革,只是扩展并巩固了新自由主义种种既有的社会趋势。“不稳定的数字劳动”旨在分析数字资本主义语境下雇佣劳动、无偿劳动、自由职业、影子劳动等不同类型劳动的共有特征,相关实证研究通常使用地方性案例验证和回应新自由主义全球化、风险社会、个体化社会等全球理论命题。

数字平台研究关注平台企业如何加剧低收入人群的不稳定工作状态。中国大陆的案例研究反复印证了数字经济语境下服务业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权益的恶化。这些文献从批判性视角研究平台企业的运作模式与平台算法强化劳动控制的影响。被视作“白领”的知识劳工的工作处境也岌岌可危,关于网络编辑和程序员的研究都指出了数字工作内在的高风险。

数字劳工身份认同研究进一步揭示劳动者个体如何主动认同并参与到高风险的数字工作中。企业家式自我认同已成为劳动者个体参与数字经济的重要驱动力,工人要像企业那样管理自己的技能、资产、素质、经验与关系。“风险劳动”(venture labor)、“希望劳动”(hope labor)、“进取劳动”(aspirational labor)等一系列相近概念都指向同一个事实:数字劳工通过对未来不确定的高回报期望与信念来合理化当下时间、资本和劳动的高投入以及面对的高职业风险。“企业家”成为数字劳工研究的一个显著范式,在世界各国和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但这一范式缺乏对本土社会语境和个体生命经验的观照,容易变成以地方性数据验证以欧美社会为观察中心的全球理论,忽略了对中国社会变迁和残障生命历程丰富细节的呈现。

数字经济为被排除在主流劳动力市场之外的残障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并为信息无障碍和包容性设计提供可能性。但残障人参与数字经济的悖论是:一方面就业获得经济收入可以自我赋权,改变生活境遇;另一方面主流劳动力市场可能会延续甚至强化残障人所面对的结构性不平等和社会障碍。面向残障人的数字包容(digital inclusion)的承诺与数字排斥(digital exclusion)的危险同时存在。

残障社会企业、残障人网络直播的案例研究都指出,残障人的互联网创业项目和数字劳动往往是低端、廉价且不稳定的,但研究没有探究残障身份的特殊性:残障因素如何影响他们的数字经济参与?数字工作的不稳定性是否比残障人过往的生计方式更甚?正如有批评者指出:“不稳定劳动”作为分析性概念的诞生与全球北方福利国家的衰退息息相关,它指出了之前普遍的稳定工作的终结,而对于全球南方国家和地区的底层劳动者而言,他们的工作可能从来都是不稳定的。边缘社会身份与不稳定劳动之间一直存在密切关系。用新自由主义框架解释全球残障人的数字劳动是不够的,因为残障人的经济参与有非常显著的国家与地区差异。残障的社会模式研究取向容易忽略国家的角色,而在中国,政府在“互联网+”经济和残障就业政策中扮演了关键性角色。既需要对中国残障就业政策进行历史梳理,也需要对残障人过往生计方式进行回溯才能做出全面论断。

此外,不可否认的一个常识是,任何人都需要生计方式,哪怕是不充分的就业。残障人的生活困境并不只是劳动的不稳定性。我们应该思考数字工作如何影响残障人的日常生活,去理解他们的视角、经验、需要、焦虑和愿望。残障人如何看待数字经济的生活机遇?如何评价ICTs给他们生活带来的变化?如果只聚焦互联网,我们可能会忽视他们的生计方式在使用互联网前后的连续与断裂。因而本文选择置身残障生命历程中理解互联网对于残障人的意义,根据残障人的生活经验评估数字化生计的得失。

(二)残障人的数字媒介实践

“数字鸿沟”这一概念的形象化和阐释的开放性,深刻影响了近20年国内外边缘社群的数字媒介研究。数字残障研究回应数字鸿沟、数字包容与技术赋权等核心议题,并催生了通用化设计、辅助技术等跨学科的流行概念。部分研究者有意识地从残障人自身视角出发,关注他们的数字生活与媒介经验,因为“如果不从残障人自身状况出发,数字辅助技术不仅不能减少,反而可能促成新的数字鸿沟”。研究者应将残障的权力关系与残障文化和社会构成作为研究中心,以理解信息技术与包容性的悖论。受残障社会模式和行动研究范式的影响,数字残障研究探讨技术创新对残障人的影响以及媒介技术赋权的可能性,致力于将残障人需求推动进入传播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政策的设计中。

研读这些文献有四点启发:

第一,残障人的数字生活受具身性的(embodied)残损和社会性的残障因素影响。因此,研究需要关注残障人使用媒介技术的具身性体验。

第二,研究可以采用民族志方法描摹残障人的互联网生活,不刻意区分劳动、娱乐、社交等主题,而是发掘这些数字活动之间的关联。例如,残障人在游戏里所表现的能力影响了他们获得社会网络、成为意见领袖甚至找工作。视障学生创造性地将ICTs用于各种目的:交流,信息,学习,视觉补偿,协作和同行支持等,以提高自主决定的能力。

第三,残障人拥有媒介设备,学习信息技术并不直接指向技术赋权,例如,部分残障人对互联网的重度使用恰恰反映了他们现实生活中社交与工作的困难。残障人在日常情境中主动灵活地运用ICTs才能获得积极的体验。在微观使用场景里,ICTs是残障人突破“身体结构、功能的损害及个体活动受限与参与的局限性”的工具之一。

第四,残障人并不只有残障这一种身份,他们同时拥有性别、地域、年龄、社会阶层等多重身份。残障人的互联网活动因为身体状况、数字技能和社会经济条件而异,受教育程度、工作状况和互联网技能等因素都会影响他们的数字经济参与。数字残障研究不应停留在残障人对ICTs的创造性使用和ICTs包容性与辅助性设计,还应关注残障人由于身体状况、代际、性别、地域、教育、家庭等因素导致的个体差异。因此,我们应将残障人的生活处境与这些情境性因素进行交叉,联系个体生命历程与具身性的残障体验来理解他们的数字经济实践。

综上所述,本文希望通过对残障人数字生活的深描与自我叙事来回应以下问题:残障人如何在中国数字经济浪潮中获得新的生活机遇?残障人如何看待数字生活的价值与意义?残障人的数字化生计主要受哪些因素影响?残障人生计的数字化,在何种层面上,是更好的、更坏的或没有本质差别的变化?结论部分将在前文资料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未来的研究愿景。


三、研究视角、方法与资料来源

本文以残障社会学的生命历程为分析视角。该视角强调将个体生活经历与更广阔的社会制度安排相结合,不仅将残障视作个体正常生命的断裂和损伤,而且反思社会制度安排如何进一步影响残障人的生命经历。交叉性分析经常与生命历程视角相结合,例如研究者们经常关注早年生活经历如何影响人们之后生命阶段的机遇与风险,尤其是早年劣势经历对中年就业状况和老年健康状况、经济安全状况的影响,这些劣势因素包括性别、残疾、农村贫困家庭等。交叉性分析的惯性是探讨残障人相对于主流人群的累积性劣势,但反过来看,为什么有些残障人可以灵活运用ICTs突破身体残损的行动障碍,而其他残障人却没有呢?

本文采用生活史访谈、观察法与档案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数据收集,田野资料包括访谈录音文本、田野笔记、机构内部资料、受访者的社交媒体状态等。研究借助受访者回溯性叙事(retrospective accounts)了解他们在中国互联网发展过程中经历的重要事件,从而描摹他们随国家政策、社会经济与媒介环境变迁所经历的生计变迁。叙事被视为表达和反思个人生活经历的媒介,叙事研究关注生活的故事性,这一方法经常运用于质化研究,但较少为媒介与传播学者所用。疾痛叙事研究发现,疾病会给患者带来身体功能的限制、社会网络的缺失、威胁家庭生活和自我认同,而患者对疾痛叙事的积极重构是推动自身复原的关键。相比预设性问卷调查,叙事性探究可以更深入地理解ICTs对于残障人的生活意义。

2018-2021年期间,我在湖北、湖南、安徽、广东、江苏五省接触与访谈数十位残障人士。根据案例研究的复现逻辑(replication logic)筛选,最终出现在本文中的10位受访者出生于1970-1990年代,都位于中部地区,3男7女,5位居住在城市,5位居住在乡镇和农村,在身体残损类型、代际、性别、地域、受教育程度等维度都有差异(参见表1,已匿名化处理)。本文受访者多数为早年残疾,只有一位受访者(小兰)成年后因意外事件导致肢体残损。受访者均曾经或正在参与数字经济,都不是重度残疾,具备自主行动能力。

这里需着重交代我与受访者相识的方式,以强调社会情境的重要性。有研究认为,残障人上网是他们逃避现实受挫的表现,他们在访谈过程中流露很多负面情绪。我认为这和访谈情境有关:研究者通过医院找到的受访者,因为病痛出现在医院的残障人自然会在言谈举止间流露较多负面情绪。而我与受访者是通过公益机构、地方残联和朋友介绍认识的。他们病情相对稳定,有着紧密的社会支持网络,比身处医院场景的残障人更为积极乐观。在安徽访谈时,由于有政府人员陪同,受访者的表达更为客套谨慎,较少提供私人化的细节描述。与之对比,老大(耳聋)的访谈则涉及一些敏感内容。我们在咖啡馆包间里聊天,场景具有私密性。由于是朋友介绍,他坦诚地叙述了他的“非法”经历。这也再次反映访谈的社会情境和访谈者身份会影响受访者的叙事,研究者应对此保持敏感并将其对象化呈现在研究结果中。


四、研究发现

(一)数字化中国的生活机遇

本节内容对中国数字化进程中残障人及其家庭所面对的生活机遇做轮廓式梳理,以理解数字化生计兴起的结构性条件。生命历程因素在调节制度变迁对个体生活机遇的影响中起关键作用。“生活机遇”(life chance)或者更通俗的说法“人生机会”,是生命历程的核心概念,是指个体能力、社会条件与不确定的运气因素的结合。对于残障人而言,互联网提供的生活机遇确然不同于以往,但这并不只是ICTs的社会效应,也与国家经济结构转型和残障政策变迁有着重要关联。

中国大陆残障就业模式主要包括三种类型:按比例分散就业、集中就业和个人自谋职业。1949-2007年间,残障人集中就业政策经历了从国家治理到市场治理的机制转型。新中国成立后,政府设立了一批专门接纳残障人就业的国营福利工厂,残障人享有和健全人一样的劳动权益、工资待遇与职业升迁可能。我在田野中遇到几位老年残障人曾担任福利工厂或残联的领导,他们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比较满意。但这种稳定的工作机会只有少数城市户籍和接受过良好教育的残障人才有机会获得。城市残障职工的稳定工作伴随1990年代市场化浪潮而终结。国营福利工厂大部分倒闭了,取而代之的集中就业场所是国家残障政策扶持的市场化机构,例如福利企业、盲人按摩院、庇护工场、工疗站等。国家残障政策主要通过市场化的福利企业间接支持残障人就业。

1990年代到数字经济浪潮兴起之前,残障人很难找到集中就业模式之外的工作。身体残疾带来的行动限制和受教育程度低,成为他们难以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主要原因。受访者们在断断续续的兼职、创业、待业几种状态之间辗转。城市工人家庭受“下岗潮”的冲击,经济状况处于谷底。阿红父母和阿玉母亲下岗的几年里,家庭总月收入只有几百块。阿红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在家里备考函授大专,同时和家人一起做小本生意。在开淘宝店之前,她维持生计的方式包括开杂货铺、电动三轮车载客运营、摆地摊卖盗版书。“非常缺钱”是她们寻求生计方式的迫切动机。

1997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到2007年底,在全国范围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包括残障人在内的困难群众提供制度性的基本经济保障。受访者都陆续申请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阿玉之前靠领低保和家人经济支持维持生活。学会上网后,她开始炒股赚钱,做过各种远程兼职:数据录入、资料搜集整理、宣传文案撰写、网站管理。和她类似,小黄和老大也都是自学上网、炒股和网络兼职。

2015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推进“互联网+助残服务”模式的创新应用,其中重中之重是解决残障人就业问题。居家就业的扶持政策包括:技能培训、资金支持、招聘会/示范基地、政府购买服务、就业安排等。阿红、阿溪和小兰都受益于“互联网+”政策支持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阿红和阿溪在残联组织的办公自动化培训活动中学会了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的操作,并因此结识了很多残障朋友。支持残障女性互联网就业的公益项目“魔豆妈妈”为阿红、阿溪、小兰提供了五千元启动资金、一台免费台式电脑,以及云客服的岗前培训和工作机会。她们三位都是肢体残疾,这与官方统计数据一致:截止2018年10月,淘宝云客服累计上岗6405位残疾人,其中62%是肢体残疾人。

中国大陆的数字化进程一方面为残障人打开互联网就业的新窗口,另一方面,也意料之外地让一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生计手段失去空间。阿红在人生最困难时期,卖过盗版书、用电动车载客;老大靠组织聋人使用假残疾证使用假残疾证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残疾证,而是担心被警察或城管抓住收走,假残疾证不暴露真实身份,丢了对他们没有影响。乞讨赚钱。随着中国城市数字化治理能力的提高,这些灰色地带的生计方式难以为继。

2005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第一年。当年的阿红还在省图书馆门口摆摊卖盗版书,街道工作人员隔三差五会检查,她看到城管来了就躲。有次开电动车慌张逃跑时,书全掉地上了。令她意外的是,那位城管没有没收她的书,还帮她把掉落地上的书捡起来。新上任的城管队长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找她见面谈话:“说实话,这个过程其实很心酸,但还是确实挺感动的……他就说,你这种情况也不好赶你,你不要用人行道,你就退到站牌那里。”但这样的“好日子”没过多久,长沙市所有街道装上监控摄像头,图书馆门口是城市主干道,整个街区的治安环境可以被远程实时监控,辖区城管无法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的书摊再也不能摆了。随着火车站周边安装的监控摄像头越来越多,老大的“献爱心事业”也越来越难开展,因为保安随时都能发现他们的行踪,过来进行驱赶。

2005-2017年间,阿红、阿溪、阿玉、小兰都曾经经营淘宝个人店,代销各类生活用品,但都因为店铺收入减少而难以为继。2015年开始,淘宝店铺规则重新洗牌:天猫店铺兴起,禁止刷单等违规活动的惩罚措施出台,个体经营者面对中大型企业的强势竞争,很快失去了生路。

与淘宝个体店铺衰落几乎同时发生的是,农村电商成为新的数字经济政策热点。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十三五”脱贫攻坚计划》明确提出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视作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提升贫困户运用电子商务增收的能力。2015年开始,农村淘宝项目在安徽乡镇开展宣传,“在家即可运营、努力即有收入、身体没有限制等等要求。”在这一政策影响下,安徽的小黄和小马自营起乡镇电商服务点,当地政府提供培训、资金、协助服务等政策支持。小黄2014年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5年农村淘宝站开业后,当年他就“摘掉了贫困户的帽子”。和阿红经历相似,小马由于身体残疾无法从事体力劳动,之前只能和家人一起辗转各地打零工维持生计。2015年,他在县残联支持下,在家乡小镇上经营起了网络便民服务点,业务范围包括网络缴费、网络购物、银行取款、收取快递等。但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网络便民服务业务日益萎缩,个人收益也急剧减少,他再次陷入了迷茫。恰逢其时,县里出台电商扶贫激励政策,小马参加了残联电商培训,县商务局工作人员上门协助其对接货源、注册和设计网店,他又经营起了土特产网店,并尝试帮助周边村民免费代销自家农产品。通过多样化经营,小马的店铺目前足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小马和小黄也因此被当地残联树立为电商扶贫的典型人物,他们的故事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性。这也是我能够通过残联认识他们的原因。

(二)待在家中,进入社会

本节内容尝试解释数字化生计对于残障人有着怎样独特的意义。市场化劳动和社会化劳动并非截然二分,社群的情感因素和归属感往往是人们自发参与数字经济的重要驱动力和非物质性报酬。通常个体进入成年阶段的标志是离开原生家庭后恋爱结婚,接受学校教育后参加工作,即所谓的“成家立业”。而70后残障人很难顺利进入这一人生阶段,他们大多经历了常年待业在家和社交隔离的状态,非常迫切需要实现社会化和独立自主。

数字化生计不仅带来经济收益,而且提供替代性的社会化渠道。以肢体残障人为例,他们日常生活中需要使用各种技术工具来突破身体残损带来的行动障碍,其中最重要的是代步工具。肢残受访者均强调了轮椅和三轮车对于日常行动的重要意义,尤其是后者帮助他们走出家门。“走出家门”不仅意味着物理空间的拓展,还意味着社会空间的拓展。在受访者眼中,“走出家门”是和“进入社会”联系在一起的,而这对他们有着极为重要的人生转折意义。“走出家门,进入社会”,首先是个人走出家门,能够进行自由活动。其次,它意味着与他人发生互动,进而结识朋友,获得社会支持。他们借助新建的社会网络寻找就业机会,获得劳动报酬,从而实现独立自主。在这种意义上,三轮车就是肢体残障人协调社会交往方式的核心“社会媒介技术”。

最典型的例子是阿红。在她的自述里,最艰难的人生阶段是1990年代下岗潮那几年:父母失业、自己待业、家庭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她常年处于抑郁自卑的心境中。千禧年初,电动车给她的人生带来了第一次转机。手动轮椅虽然可以帮助她走出家门,但只是代步工具,且十分消耗体力,在活动空间范围上仍然受限。2004年,她在家人经济支持下买了一辆电动三轮摩托车,自学驾驶后,开始上路载客运营。因为三轮摩托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她运营不到一年时间,就被交警没收,随后残联免费提供她一辆日常代步的单人三轮车。

这样我又重新回到家里,但在这个过程中,我非常开心地走出了家庭,进入了社会……在此之前我真的都没有一个残障朋友,也不知道身边还有这么多阳光快乐(的残障人),能够像健全人一样生活,能够成家,能够立业。

对肢残受访者而言,“媒介是人的延伸”不是隐喻,是事实描述。轮椅和三轮车是他们丧失感觉和控制的下肢的延伸,为他们提供了自主行动的可能性。但轮椅和三轮车的使用依赖平整的道路环境,一旦遇到台阶、陡坡、沟路等道路障碍,就会失去作用,让肢残者不得不重新陷入依赖他人帮助的困境。小兰家门口有一个陡峭的斜坡,她必须依赖家人帮助才能出门。因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公共助残服务的不完善,轮椅族很多时候依赖于出门的运气和路人的帮助,让他们在每次出行过程中都非常焦虑。这不仅直接造成物理空间的行动障碍,而且间接阻碍肢残者社会空间的拓展和生活机遇的获得。因为报考学校无法为他们提供合理便利,阿玉和阿红都因此中断了学业。阿玉的中考分数比职业学校的录取分数线高了一百分,找了各种关系和学校协商,但最终还是因为残疾原因没有被录取。

物理环境障碍并不是“待在家中”的唯一原因。乡镇受访者普遍是因为家庭经济状况和教育资源匮乏,没有选择继续读书。他们初中毕业后,都曾和亲戚一同到沿海地区打工,后来因身体状况和家庭需要,选择返回乡镇生活。小兰因身体瘫痪无法继续外出打工,不得不待在家里;小莲因为结婚生子,不得不回村里照顾孩子,做网络客服和从事微商成为她们替代外出打工的生计方式。正如蓝领母亲为照顾孩子放弃全职工作,选择一边在家照顾孩子一边从事网络兼职补贴家用。在这种语境下,ICTs为残障人提供了“待在家中,进入社会”的折中方案。远程兼职是他们权衡身体状况和协商家庭分工后最适宜从事的工作类型。经历意外事件、后天残疾的小兰被迫退出外出务工的人生轨道后,在家中做云客服相比以往远离家乡、人际关系疏离的工厂生活,是更好的选择。

远程兼职的前提是掌握基础的计算机使用和软件操作技能。阿玉2000年开始自学计算机,学习打字、Windows操作系统以及当时流行的Photoshop、Dreamweaver等软件。因为行动不便,她长期待在家中,没有任何社交。学会上网后,她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通过搜索引擎搜索“残疾人”关键词,找到了中国残疾人服务网。她在BBS里认识了和自己处境相似的残障网友,通过线上社交了解其他肢残者如何生活和找工作。这和三轮车改变阿红生活的方式极其相似。

免费内容/服务是平台企业的营利模式,与此同时,用户也通过“免费劳动”来谋求潜在的生活机遇。阿玉在文学BBS上一度十分活跃,有网友得知她是肢残者后,主动向她提供了网站管理员的工作机会。换句话说,网络游戏、网络论坛等社交媒体都潜在地成为残障人自我展演的平台,这种公开的自我表达与行动不仅提高残障人的自主能力,而且成为残障人获取社会资本的替代性渠道。

阿玉找工作的过程并不特殊,而是受访者的普遍经历。对于视障、侏儒症、脑瘫、聋人受访者而言,虽然他们的行动不像肢残者那样受到空间限制,但他们线下社会空间与社会网络和肢残者一样受限。由于互联网的线索滤除效应,隔绝了身体残疾的信息,互联网成为残障人“进入社会”的替代性渠道。脑瘫导致小黄和别人面对面沟通很费劲。他的吐字速度很慢,说话的同时整张脸的表情都会随之扭曲,但这并不影响他在网上与人打字交流。他和妻子小慧也是通过一个语音聊天平台认识的,身为网络管理员的他有一次帮助小慧修好了电脑,在这个过程中两人熟悉起来。小黄精通计算机,通过炒股赚了一些钱,小慧因此觉得他很聪明,带着欣赏和崇拜,最终不远千里从四川嫁到安徽。田野中最让我意外的个案是聋人老大。他只读了一年小学就辍学了,受教育程度属于文盲,但他在打《魔兽争霸》游戏的过程中提高了识字能力。因为游戏界面包含很多文字信息,看不懂就无法继续,他便主动学习识字。他也通过玩游戏认识了很多“社会上的”网友。线下聚会时,大家才惊讶地发现他是聋人。

受访者们赋予了互联网和三轮车相似的意义:通过互联网,他们可以足不出户地“进入社会”,并在这个过程中增强了自信心。无论是因为肢体残损无法出门,还是因为耳聋无法与人沟通,互联网提供残障人突破身体残损带来的行动障碍和社交隔离,以获取信息、拓展社会网络、获得心理纾解、自我教育以及寻找工作机会的可能性。但不可忽视的是,ICTs虽然有助于突破残疾的行动限制,但无法直接消除社会障碍。受访者们表示,恰恰是“进入社会”的过程让他们必须直面社会性的“残障”。

远程数字劳动直接取消残障人进入物理工作场所的门槛,它没有解决而是绕过了残障人一直要面对的根本问题:无法走出家门与人进行面对面社交。阿玉的生计轨迹变迁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一过程。2000年初,她因为很少出门,缺乏社交,非常孤独,互联网为当时的她提供了替代性的社会化渠道。她在2005-2012年非常依赖互联网,但之后她决定不再从事网络客服,给出的主要理由也是因为孤独:

后来我觉得赚钱对我来说已经不是那么重要,当然我一直都缺钱,非常缺钱,但是我觉得(赚钱)好像不是我第一个要去关注的东西。我感受到了孤独,我开始发现我缺少和人的连接。那个时候虽然还在做客服,但一直在想怎么办,怎么能够有一份可以在现实中跟人产生连接的工作,然后不用那么依赖网络。

曾经纾解孤独的互联网又成了囚禁她的牢笼。为改变现状,阿玉先自考心理咨询师证书,然后找到心理咨询的网络兼职。她订阅很多残障和心理学的微信公众号。2016年她看到公众号推送残障公益培训活动信息,就报了名。这次培训活动让她第一次结识了线下的残障朋友。北京公益机构邀请她去工作,但她考虑到工资低、没有社保、远离家乡,并且会因此失去户籍所在地的低保收入和公租房申请资格,最终没有去,而是选择了折中方案:自己创办一家残障民办非企业,把工作从线上转到线下,来改变自己过度依赖互联网的状况。与阿玉相似,阿红、阿溪、小莲也都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拓展自己线下社会网络。这是为什么我可以通过公益机构和残联的渠道接触到他们。

(三)从事数字化生计的前提

残障人从事数字化生计不只为谋求经济收益,更重要的是“进入社会”。但“进入社会”的前提是掌握必需的数字媒介技能。在个体认知层面,所有受访者都认为,造成残障人数字经济实践差异的根本原因是教育,而受教育水平的差异源于教育资源分配、家庭的经济与情感支持以及个体的自学能力。

残障人的教育机遇受制于青少年时期的国家教育政策。70后以及更早代际的残障人普遍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或职业教育。与父辈求学不得的困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80后小莉和90后小美受惠于城市教育资源和特殊教育政策的相对完善,顺利通过高考特殊通道进入大学。不同于70后人到中年从零开始学习ICTs技能,她们很早就熟练使用ICTs作为日常沟通、工作与学习的工具。小黄、阿玉、老大都是自学上网。在他们成长的年代,九年义务教育后,尚没有制度保证一定可以读高中和大学。在缺乏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家庭支持和自学能力成为学习ICTs技能的必要条件。两个代际的对比,也说明了国家政策和利益相关方资源配合的重要性。

受访者告诉我,身边很多残障朋友因为缺乏家庭支持和就业动机,并没有因为IT技能培训而改变人生轨迹。不论自学上网还是接受技能培训,受访者迈出这一步,首先得益于家庭支持。正如社会学研究反复证实:家庭是个体抵御社会风险与获取社会资源的最基本单位。虽然家庭条件不好,阿玉、阿红和小兰的家人仍然全力支持他们的自学需求。2000年,阿玉父母征求她的意见,给她一千元是买养老金还是买电脑,她最后让父亲给她买了一台工厂淘汰下来的电脑。当时上网费一年将近万元,这对于一个下岗家庭而言,需要极大魄力才会付出经济成本。阿玉父母还向别人借了电脑教材,她得以在家自学操作系统、打字以及各种软件操作。

阿红父亲曾在1990年代给她报电子会计短训班,花了四千元:“说实话这个方面我还是挺感激我爸的,他非常支持我……他赞成我读书,他一直叫我学习张海迪,张海迪那个时候是我们的偶像。”阿红想要自己赚钱,表姐就借了她三千元钱买载客电动车。她在自考函授大专学历的过程中也得到父亲很多的情感支持:“自考没有老师教,也没有参考资料,全靠自己……就觉得自己选择这条路,好像越读越没有信心。但是那时候幸好我爸鼓励我,他说既然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为什么不坚持下去?我特感谢他。”

湖北农村的90后小兰初中毕业就到珠三角打工。后来因为一场意外,她下肢瘫痪,经过几年康复治疗,仍需要依靠轮椅行动。她参加淘宝云客服的培训活动,需要父母将她送到镇上汽车站,坐汽车抵达市区,再从市区坐火车到武汉火车站,经过长达一天、几轮公共交通的辗转,才能到达培训地点。其间需要好心的路人和司机协助,才能完成这一艰难旅程。即便如此,父母也无怨无悔地陪伴她。同样的家庭支持叙事也在本研究以外的残障女性生命故事中得以印证。

但原生家庭关系是复杂多面的,并不总是积极阳光。除了正向的家庭支持,与家人的矛盾也反向成为受访者想走出家庭、进入社会的动力。除了小兰,其他受访者都是早年因病致残,因而父母付出的照护是非常漫长艰辛的过程。受访者难免地认为自己是家庭负担,这种想法给彼此都带来了长久的精神压力。与此同时,父母对自己的低期待也影响他们的情绪和认知。

他们所谓的养活,只要给我吃饱了穿暖了就OK了,但他们不知道,我也有七情六欲。(阿红)

你想你有一个女儿得靠自己养着,你不知道要养多久,你没有盼头……我觉得我跟他们(爸妈)过不下去了,过得特别痛苦……反正在原生家庭里我是很受挫的……(阿玉)

所以一旦有机会,他们就会尝试“离家出走”。阿红赋闲在家的时候,母亲经常在自己面前抱怨,那段时间她非常抑郁和自卑,直到凭借三轮车认识“社会上的”朋友后,她才开朗乐观起来。阿玉为了远离父母,选择搬出来一个人生活,寻求各种网络兼职让自己独立。出生于湖北农村的老大,因为父母离异,对他疏于抚养,他小学读了一年就退学开始“混社会”的道路,一路成为了聋人乞讨团伙的领袖,靠组织与管理聋人行乞谋求生计。

相比普通人按部就班的生命历程,身体残损带给残障人的累积性劣势是受教育程度低。这实际与流动人口的生命历程极为相似,学历影响了他们之后人生的发展走向与机遇的可获得性。即便如此,阿玉、阿红、小马仍然努力通过成人自考的方式来实现教育程度的提升。他们的共同点是自学能力与赚钱动机较强,才能将所学转化为实践。

总而言之,教育对于残障人的数字化生计起着最根本的作用,这与既有研究结论一致:受教育程度的高低是个体人力资本多寡的重要体现。就业市场的学历区隔和数字媒介素养的代际、地域差异都彰显了教育的重要性,这毋庸讳言,但本文要强调的是残障人的家庭支持与自学能力,构成了他们突破学历劣势、参与数字经济的关键因素。

(四)非线性的生计方式变迁

从残障个体角度,数字经济实践的意义不只是维持生存,还有经济独立带来的独立自主,以及通过工作情境获得的社会网络。在互联网提供他们工作机遇之前,他们亦会寻求其他的生计方式。唯有在残障生命历程中对他们的数字经济实践进行辨识与比较,才能充分和全面地探讨数字化生计的得失。

我们不仅要归纳数字化生计的特征,也要将其与过往的生计方式进行比较才能知悉:生计的“数字化”究竟带来了什么变化?残障人的劳动状况并非取决于生产资料是物质还是信息,而应结合受雇状态、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工作安排等特征进行考察。从受雇状态看,残障人的数字化生计与之前的生计方式并无本质差异,无非两种:自雇劳动和兼职劳动,都属于非正规就业的范畴:“非正式的雇佣关系(自雇、无合同、无规范有效合同、临时雇用、随意决定工资等)、未进入政府征税和监管体系、就业性质和效果处于低层次和边缘地位的劳动就业”。

远程工作可以分为两类:网络兼职和网络开店。前者属于劳务外包,残障人和企业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不缴纳五险一金,薪酬低、工作不稳定、缺乏相应劳动保障;工作内容以客户服务、行政办公、数据录入等相对简单的工作为主,技术含量和受雇门槛低,没有职业发展空间。但这些实际是平台工作的共同特征,并不因为受雇者身体状况而有所差异。

从企业角度,不同之处在于雇佣残障人能够享受国家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少企业并非出于慈善目的,而是出于经济动机选择雇佣残障人。从残障人角度,数字生计与以往生计方式最大的不同是“互联网+”的政策支持。他们获得了来自地方残联和平台企业的福利性支持,例如免费的岗前培训与配套服务,免费的计算机,以及相应的启动资金。另外,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作意味着无法再继续领取低保,因为五险一金和低保是冲突的而不愿意失去低保又构成他们接受非正式雇佣关系的个人动机。相比不稳定的工资性收入,部分残障人更关注稳定的福利性分配收入,这也是为什么阿玉不愿离开户籍所在地去外地工作的根本原因。因而残障人数字化生计的特征可以归纳为“半残半工”:一方面是市场化雇佣劳动的不充分,他们多半是短期劳务关系;另一方面他们仍然享有残障人的福利政策,包括最低收入保障、信息消费补贴等等。他们投身于数字经济也得益于国家支持性政策与配套的资源支持。

受访者对于数字工作的评价随个人经历而变化。他们参与网络兼职之初的赋权感受最为强烈。但随着时间推演,他们的心情会随糟糕的工作境遇而痛苦低落,心生退意。阿玉2005年当网站管理员一段时间后,觉得“没啥前途”,因为没有上升渠道。另一个现实问题是,她在工作团队里没有话语权,没人配合就无法实现自己的想法。她觉得很沮丧,觉得无法实现自我价值,“特别没有意思”,于是选择了辞职。工作中的负面感受并非她独有。做访谈时,阿溪和阿红都是线上客服。阿溪抱怨工资低、任务重。她觉得自己没有被尊重,理由是深圳市网络客服工资竟然低于长沙市最低工资水平。阿红从头自学各种办公自动化软件,工作上遇到困难也得不到帮助,反而遭受了很多责难,“被伤得不行,我觉得我已经到了承受的底线了”,有一段时间差点辞职。在远程工作场景中,残障人无法成为团队核心成员,无法获得可持续的职业生涯,而始终停留在技术含量低、可替代性高的底层数字劳动。

与网络兼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网络自雇经营(淘宝店、线下网店、微商)。不论是农村电商还是开淘宝店、做微商,实质是同一种销售模式:商品代销,个人通过代理销售渠道来赚取差价。对于残障人而言,自雇劳动能够获得较高自主权,但相对的劳动投入和经济风险也更大。阿玉、阿红、阿溪都曾经营自己的淘宝店。弹性工作对于淘宝个体店主而言,意味着没有休息时间。阿玉和阿溪对开淘宝店的回忆都是除了睡觉之外所有时间都在工作:“早上7点钟睁开眼睛到晚上12点钟,都没有办法睡觉的,因为事情太多了,我真的没时间去干别的事了……那时候是眼睛睁不开了,还在那里干活,身体也吃不消。”工作忙的时候,就连“做梦都在卖东西”。

2012年天猫成立。此后几年,淘宝强化了对平台店家的管理力度和竞价排名的规则,个体商户的利润空间被挤压,收入急剧减少是受访者们纷纷退出经营淘宝店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十几个小时对着电脑熬夜工作,身体实在无法承受,最后阿玉、阿溪、阿红都先后关闭淘宝店,转成网络客服。做客服虽然薪水微薄,但工作任务、时间和收入相对固定,比自己开店要轻松很多。

而“农村电商”实际上与传统小卖部没有本质差别,都有社区服务和多样化经营的特征。电商平台为个体商户提供了一些优惠加盟政策,例如免费装修店铺招牌、直接的货物渠道等。在实地调查中,我发现,小黄和小马的店铺经营范围包括线下农产品供应、物流快递、快递代收、存款代取等社区服务。小黄的电信网络营业点可以受理宽带、手机卡、监控摄像等数字服务业务。自主经营的个体商户,因为位居乡镇,运营成本低。相比开淘宝店,服务熟人社区的人群不太受平台电商规则和政策变动的影响。采取多种服务经营是为了增加收入来源。小莲的丈夫在外地打工,她留守村里照顾孩子。白天在村里家庭作坊打工,工资微薄,做微商也是为了增加收入来源。

自雇劳动收入不稳定且非常辛苦,外包劳动收入低但相对轻松。很多残障人经过理性权衡,会在两者之间来回切换,或者将其作为生计来源之一。外包劳动缺乏自主性与掌控感让他们再次回归自雇劳动,当自雇劳动的付出与收益不成比例时,他们又会回头寻找收入相对稳定但没有发展前景的远程工作。



不同类型的数字工作各有利弊,残障人的数字化生计轨迹呈现为非线性的曲折迂回。选择何种数字经济实践取决于残障人对于劳动成本与经济收益的权衡。它们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残障人基于自身处境做出的生计决策。对于残障人而言,从早期无法接受良好教育到成年初期难以进入劳动力市场,再到如今借助国家政策支持参与各种数字经济实践,他们的生计方式从未稳定过。生计的数字化反映了经济结构转型、国家残障政策导向与个人生命历程的转变。


五、总结讨论

回首1990年代下岗潮的就业“寒冬”,女性、残障人首当其冲地在市场化浪潮中失去“铁饭碗”。1990年代末到千禧年初,被劳动力市场排斥的残障人不得不通过各种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生计手段维持个人和家庭的生存。互联网在2000年前后成为一些具有较高自学能力的残障人率先“进入社会”的窗口。随着政府开始提倡“互联网+助残服务”,城镇低保政策的全面落地,以及残联和企业的支持性就业项目的开展,越来越多残障人可以通过ICTs“待在家中,进入社会”。“互联网+”残障政策既为残障人提供了接受成人再教育的机会,也为他们提供了新的生活机遇。他们获得免费IT技能培训与设备资金支持,从而经历了开淘宝店、远程兼职、农村电商等与互联网息息相关的生计实践。

我们对于残障人参与数字经济的理解,不能只停留于数字化劳动模式、劳动过程等机制的剖析,还应对他们为何参与其中做进一步追问。站在残障个体的视角,参与数字经济的好处显而易见:获得经济收益和社会化渠道。“半残半工”的状态成为残障人得以投身数字经济的劳动力再生产模式。“足不出户”的数字化生计意味着无需付出额外的衣食住行成本,微商、客服兼职工作时间的零碎化对于残障女性意味着可以抽出更多时间照顾家庭。

但与此同时,他们也要面对缺乏技术含量、没有发展空间、没有劳动保障的就业劣势。有研究指出,农民工这种拆分型劳动力使用(城市)与再生产(农村)模式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丰富廉价的劳动力供给,带来举世瞩目的工业化和城市化速度。同理,残障人的劳动力使用(远程)与再生产(居家)也为中国新经济提供了丰富廉价的劳动力供给。在这一过程中,残障人的就业质量无法仅凭就业率衡量。面向残障人的免费技术培训往往是基础的打字、计算机系统操作、办公软件使用等内容,以直接对接电商客服工作岗位。这样的工作有非常明显的“玻璃天花板”,也是部分受访者为何后来选择退出远程工作的原因。

“先求生存,再求发展”,目前“半残半工”模式只能满足前者。数字化浪潮提供了更多工作机会,但无法改变生计的不稳定性。因此,相比不稳定的工资性收入,部分残障人更看重基于残疾身份合法分配(rightful share)的福利性收入。他们发展出身兼多职、在自雇与零工之间左右腾挪的生存策略,但这并不意味着结构性困境得到解决,而是他们迫不得已,因为每份工作收入都很低,只有多样化收入来源才能维持生活。早在1980年代,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各国政府扶贫工作经验基础上提出“可持续生计”观念,并主张将稳定的生计作为消除贫困的主要目标。大多数人期待的是一个可持续的生计环境,而不是在各种短暂生计之间辗转迁徙,勉强满足生存需求。

“数字劳动”一词不足以展现不同人群数字经济实践的差异,所以本文提出“数字化生计”一词以更好地理解残障人的数字经济实践。从人力资本概念引申出的“身体资本”、“情感资本”、“数字资本”或许更适用于通过新经济迅速实现个体阶层跃升的“李佳琦”和“薇娅”们。对于本文步入中老年或身居偏远城乡的残障人而言,“数字化生计”更贴近他们参与低端数字工作的真实处境。他们大多可以维持生存,但很少实现阶层跨越和建立职业生涯。

受限于访谈资料,本文没有深入分析90后和00后残障人的数字工作。对于成长于国家政策完善并受过更高教育的青年残障人,他们是否获得了可持续发展的职业生涯?中国不同地域的产业结构、经济机遇与政策支持是否能让部分残障人探索出自身独特的发展道路?残障青年的数字经济实践是否相较其他青年人仍有“数字沟”?他们如何面对国家政策、经济与技术变迁的不确定性落在个体身上的未知风险?

未来的媒介与传播研究一方面可以聚焦这个同期群(cohort)来深描他们的数字媒介经验与互联网生活史,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大规模的残障人互联网就业调查数据和事件史模型探讨中国互联网变迁与生命历程的交互作用对残障人数字化生计的影响。除了代际差异,研究者可以进一步剖析的研究主题有:地域尤其是城乡发展不均衡给残障人造成的教育机遇差异,家庭尤其是父母的经济与情感支持对于残障人自我发展的影响,个体尤其是自我学习动机对于残障人突破结构性困境的作用。

最后,同样重要的是,残障研究不应是一座孤岛,希望国内涌现更多能够关注到残障群体的传播与媒介研究,并和特殊教育研究、社会政策研究、无障碍研究等等进行跨领域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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